洛阳幼儿教育机构【权威发布】最新通知!事关洛阳教育工作

发表时间:2021/5/1  浏览次数: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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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有序复工、复课,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决定于2021年2月21日起全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复课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疫情防控管理部门指导下,切实担负起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管理责任。要积极主动与卫健、疾控、洛阳幼儿教育机构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疫情防控部门联动责任。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加大督查力度,对无证的培训机构要规范办证,验收合格后才能开课,对贯彻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不力的培训机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复课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属地卫健、疾控等部门指导校外培训机构科学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校外培训机构开办者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施严格的人员出入管控措施,做好师生健康摸底排查。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如发现师生有体温异常等情况,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复课后,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按要求落实场所消杀、通风、体温检测、健康扫码等各项防疫制度,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无关人员、快递物品一律不得进入办学场所。引导家长在培训机构门外合适地点接送学生,即送(接)即走,一律不进入办学场所,切实防止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及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教学期间,各机构要严格控制学生人数,确保学生一人一桌、间隔1米以上,每班人数不超过25人。

  复课后,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设置临时隔离室,密切监测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确保出现突发情况时能第一时间报告、隔离、送诊,并在相关专业部门指导下采取停课整顿、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此外,各培训机构还要备齐备足消毒剂、洗手液、医用口罩、洛阳幼儿教育机构一次性手套等防控物资,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在新学年伊始(今年9月)对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开展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督促相关儿童的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据介绍,近两年,我市每年小学新生入学人数约有10万人,洛阳幼儿教育机构各类幼儿园的新生人数也接近10万人。开展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能有效提高儿童的免疫水平,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目的,确保儿童身心健康。

  日前,教育部联合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公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我市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督促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小学均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查验对象为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通知新生报名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儿童居住地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到预防接种证。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查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洛阳幼儿教育机构并督促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日内完成。

  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疫苗补种工作由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完成补种后,接种单位应在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页填写补种完成信息,交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洛阳幼儿教育机构上述单位应在当年12月底之前再次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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