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县级政府学前教育投入要达3%洛阳学前教育机构

发表时间:2021/5/14  浏览次数: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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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县级政府学前教育投入要达3%洛阳学前教育机构近日,洛阳市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洛阳市学前教育学位不足、师资薄弱、质量不高,洛阳学前教育机构“上公办幼儿园难、上民办幼儿园贵”问题突出,成为该市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洛阳学前教育机构针对这一问题,洛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日前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并对城市区住宅建设项目无偿配建幼儿园工作进行部署。

  《意见》制定了该市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到2015年年底,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85%,洛阳学前教育机构8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洛阳学前教育机构85%以上的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超过80%。到2020年年底,洛阳学前教育机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2%,洛阳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全部达到办园标准,洛阳学前教育机构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超过95%。

  《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洛阳学前教育机构加快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洛阳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要通过公建民营、小区配建、洛阳学前教育机构委托办园、政府购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同时,洛阳学前教育机构引进总体投入较大的“品牌连锁园”,促进学前教育向品牌化、多元化发展,满足幼儿不同层次的学前教育需求。《意见》强调,城市区住宅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无偿配建幼儿园。规划部门要把幼儿园配建事项列入规划技术要点。

  《意见》明确,要根据人口出生及人口流动趋势,科学预测、合理布局,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按照城镇每5000人口设置1所6个班的普惠性幼儿园,洛阳学前教育机构乡镇3万人口以上的至少开办2所、洛阳学前教育机构3万人口以下的至少开办1所标准化、普惠性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标准进行规划。《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经费不得低于当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的3%(2013年为1.8%),并在今后5年中逐年增加。

  针对幼儿教师男女比例严重失调问题,《意见》提出,要探索定向培养男性幼儿教师的方法和途径,逐步解决幼儿教师性别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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